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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款业务
单位人民币通知存款

产品说明

单位人民币通知存款是单位客户在办理存款时不约定存款期限,自由选择存款品种(一天通知存款或七天通知存款),支取时提前一天或七天通知银行,约定支取日期和支取金额的一种大额存款方式。

产品特点

1.计划性强:适用于财务管理规范的企业,只要选择了该存款品种,支取时提前一天或七天通知银行,约定支取日期和支取金额,便可按单位客户的财务计划安排使用资金。

2.收益较高:利率水平高于活期存款,在不妨碍单位客户使用资金的情况下,可获得稳定而较高的利息收益。

起存金额

单位人民币通知存款起存金额为50万元,需一次全额存入。可全部或部分支取,每次部分支取金额不得小于10万元,留存部分不得小于起存金额。

实际存期未满七天的,不予计息。按支取通知书的约定履约支取的,以存款本金为基数,按实存天数和支取日当天相应的七天通知存款利率计息,利随本清。

利率

单位人民币通知存款支取时,以支取日挂牌通知存款利率计息,如部分支取留存部分仍从原开户日起计算存期。

适用客户

凡在我行开立了人民币存款账户(包括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、一般存款账户、临时户、专用账户)的境内机构、企事业单位、机关团体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,均可办理单位人民币通知存款业务。

温馨提示

1.单位客户应在约定支取的前一天或七天,填写“单位人民币通知存款支取通知单”,加盖单位公章后,以来人送交方式通知银行约定取款日期和金额,并于约定日到银行办理支取手续。如约定支取日不到银行取款,此次支取通知自动失效。

2.如单位客户不能提前将支取通知单送达银行,可采用传真、信函的方式通知银行,并于约定日到银行将支取通知单正本提交银行办理支取手续。

3.单位客户如遗失存款证实书,银行不挂失、不补发,单位客户在支取存款时可凭单位公函办理。